青岛市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研究与实践

作者:尤顺玲; 国强
来源:城市管理与科技, 2018, 20(04): 54-57.
DOI:10.16242/j.cnki.umst.2018.04.019

摘要

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以来持续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2014年,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2016年6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快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2018年6月6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指出":要坚持应用导向、立法先行,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李克强总理强调,建设社会信用体系,让失信者在全社会寸步难行;要加快建设重点民生领域的网上信用体系,用好"互联网+"平台,更大增进群众福祉。2018年1月10日,《青岛市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意见》印发实施,在城市管理领域引入信用监管制度,走在了全国全省前列,通过半年多来的实践取得初步成效。2018年7月9日至10日,青岛市2018年城市管理领域第一批一般失信行为25人名单,先后在青岛电视台、青岛早报、青岛都市报和青岛日报等当地主流媒体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