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互联网技术的进步和普及使得股权众筹这一新型融资模式近年来在众多国家迅速兴起,由此引发的一个理论命题是:投资者保护与便利融资这两大证券法的政策目标如何进行重新平衡。以美国JOBS法为代表,各国证券法已经开始积极回应股权众筹交易模式的制度需求,除了扩大小额证券发行豁免制度的适用空间以外,还超越了传统的"公募/私募"两分法,引入全新的"众筹豁免"制度。各国的制度实践充分表明了互联网技术对证券市场监管规则发展的深远影响,技术进步所导致信息不对称的缓解助推了融资活动管制的局部放松,因此未来我国证券法律制度的改革有必要回应技术变革对金融市场监管规则所带来的积极影响。
-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