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事虚假诉讼隐蔽性高、危害性大,不仅损害合法权益,而且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为有效打击民事虚假诉讼,检察机关必须充分发挥调查核实权,但该权力的行使面临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调查核实权制度。结合已有法律规定进一步明确民事检察调查核实权的内涵,阐述民事虚假诉讼监督中调查核实权的价值,针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中调查核实权的困境,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细化调查核实工作、加强协作配合和提升监督能力等方面提出优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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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安徽警官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