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皖政秘〔2023〕31号蚌埠市人民政府:《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徽蚌埠经济开发区调区及变更主导产业的请示》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安徽蚌埠经济开发区调区,调整后的总体规划用地面积不得突破320.21公顷,四至范围由省自然资源厅依法核定,另行报批。二、同意安徽蚌埠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变更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