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运用文献资料等方法,研究我国高危户外运动现行法律保障及其内容。主要结论:高危户外运动在我国发展时间较短,法律保障依然处于探索阶段,存在较大完善空间;现存的缺陷主要有项目划分尚不健全,相关保险规范缺失,安全事故责任难辨,普法力度不足。建议:行业标准的完善须兼顾统筹性与地域性,将保险规范纳入法律条文,明晰安全事故责任,加强高危户外运动普法宣传,制定更高层次的高危户外运动专项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