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研究领域的学术不端行为具有隐秘性和独特性,应在“三个无愧于”“四个坚持”和“立德树人”三项原则指导下,对音乐创作、音乐评论和音乐教育等不同板块内的学术不端行为进行有效治理。济南大学音乐学院治理学术不端行为的经验是:积极发挥院系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构建“校-院(系)-个体”纵向一体化预防机制,通过跨学科研究激发学术活力,紧密关注原创性高、持续性增益性强的音乐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