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闽政文[2018]345号东山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东山县红旗水库扩容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东政综[2018]8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东山县境内农用地34.2552公顷(其中耕地7.446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东山县西埔镇坑北村园地0.0415公顷,坑内村水田0.0741公顷、旱地7.3722公顷、园地21.8218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