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土地换保障”作为我国城镇化发展的产物,是推动城镇化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当前,学界对“土地换保障”存在一些合法性与合理性的质疑,其实质反映了“土地换保障”的利益失衡危机:被征地农民在“土地换保障”过程中面临着极大的利益风险。以霍曼斯的交换理论为依据,将被征地农民在“土地换保障”中所涉及的交换命题划分为利益分配内容和利益分配机制两方面,分别对应“不完整—低水平”的社会保障、“单向性—即时性”的保障安置,其原因在于被征地农民主体性缺失、征地补偿性质存在偏差、资源配置市场机制缺位等方面。因此,要从“土地换保障”走向“土地换发展”,构建被征地农民的发展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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