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辽政办〔2023〕22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厅委、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辽宁省海上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3年6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辽宁省海上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辽宁省海上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体系,规范应急处置工作程序,整合应急资源,迅速、高效地实施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行动,减轻污染损害,保护海洋环境和资源,保障社会公众人身健康和权益,助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