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加强大学生的通识教育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界的共识,但目前我国农林院校在通识课的设置上存在着一定的盲目性,严重制约了通识教育功能和作用的充分发挥。农林院校的通识课程应当兼顾"通"和"专",以充分体现农林院校的办学特点,并符合农业专业人才的培养方向和要求。目前在农林院校开设"农业法律和政策"这一通识课程不仅是依法治国方针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要求,可以优化我国高校农业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机制,而且也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农业法律和政策"通识课在农林院校的开设,应在课程方案上进行合理的安排,对课程性质、教学任务和要求、所占学分、教学具体内容和环节以及教学方法等加以精心设计,从而有效实现通识教育的基本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