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和劳动者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但目前,网络平台灵活就业人员并未被纳入劳动关系中,也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既不利于平台从业者的权益保障,也不利于平台经济的健康发展。本文通过分析,认为这不仅是工伤保险制度适用对象的问题,更涉及网络平台灵活就业人员工作模式与工伤保险基金制度中各环节的衔接问题,并基于此提出了构建网络平台灵活就业人员工伤保险制度的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