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费老将我国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概括为差序格局。但现代化进程使得传统农业社会的背景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礼治在后乡土社会下是否仍能完成维持秩序的使命涵待考虑。笔者通过分析在不同社会发展背景下两种社会在差序格局下对人们相互关系、行为的影响,试论证在社会转型中,乡村社会约束机制必然需要经历从礼治向法治的转变,并针对目前礼法的冲突,提出嬗变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