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信息技术驱动的乡村数字治理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基于数字治理理论,从“理念-主体-内容-媒介-成果”出发,揭示乡村数字治理的理论之维。结果表明:乡村数字治理意味着治理理念的数字化、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治理内容的清晰化、治理媒介的平台化与治理成果的共享化。当前中国乡村数字治理处于起步阶段,数字技术与乡土社会的碰撞产生“适应性矛盾”,主要表现为:数字治理理念在乡土社会的悬浮、数字赋能与数字贫困之间的张力、清晰性需求与模糊性现况的失衡、数据资源整合与平台共享的失范以及工具理性对价值理性的挤压等方面。针对上述问题,未来推进乡村数字治理实践,需要注重回应性与数字素养提升、加强协同性与多元共治塑造、推动清晰性与模糊性的调和、规范平台运行标准体系建设、保障数字性与价值性的平衡,推动数字技术与乡村治理的同频共振,使乡村数字治理符合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发展方向、满足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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