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皮肤黑色素瘤患者的临床病理特征及预后。方法收集2008年2月至2019年8月于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治疗的皮肤黑色素瘤患者的临床病理资料, 生存分析采用Kaplan-Meier法和Log rank检验, 影响因素分析采用Cox比例风险回归模型。结果 125例患者中, Ⅰ期12例, Ⅱ期62例, Ⅲ期30例, Ⅳ期21例;肢端型76例, 非肢端型49例。全组患者中位总生存时间(OS)为44个月, 1、2、5年生存率分别为85.4%、63.2%和38.7%。卡氏体力状态评分、肿瘤分期、原发灶部位、脉管浸润、ki-67指数、BRAF基因、术前乳酸脱氢酶(LDH)水平、手术治疗与患者预后有关(均P<0.05)。接受干扰素治疗患者的中位OS(53个月)优于未接受干扰素治疗的患者(40个月, P=0.448);Ⅲ期患者中, 接受干扰素治疗患者的中位OS(40个月)优于未接受干扰素治疗的患者(17个月, P=0.012)。Ⅱ期患者中, 肢端型患者1、2、5年生存率分别为97.1%、84.7%和65.8%, 非肢端型患者1、2、5年生存率分别为93.3%、70.0%和17.0%;Ⅱ期肢端型患者预后优于非肢端型患者(P=0.043)。Ⅲ期患者肢端型中位OS(32个月)优于非肢端型患者(17个月, P=0.164)。Ⅳ期患者肢端型中位OS(8个月)短于非肢端型患者(11个月, P=0.458)。肿瘤分期及术前LDH水平为皮肤黑色素瘤患者预后的独立危险因素(均P<0.05)。结论干扰素治疗可以改善Ⅲ期患者预后, Ⅱ期肢端型患者预后优于非肢端型患者, 肿瘤分期及术前LDH水平为皮肤黑色素瘤患者预后的独立危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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