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小官大贪"腐败现象频现,各地纪委机关通报"小官大贪"的案例所涉人员之多、贪腐数额之大令人震惊。公职人员清廉与否直接关系到百姓福祉、党和国家形象,更关乎我国小康社会建设成果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小官大贪"所涉的公职人员是党和国家的"蛀虫""毒瘤",不断蚕食我国社会主义事业,亟待有效治理。一、"小官大贪"内涵及特征顾名思义,"小官"是指职位低、权力小的国家公职人员,本文依据国家干部行政级别划分,将"小官"界定为县处级及以下的公职人员。此外,"小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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