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徽州契约文书所见“中人”报酬——兼与清代的比较

作者:郭睿君
来源: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0, 48(03): 74-82.
DOI:10.14182/j.cnki.j.anu.2020.03.011

摘要

对"中人"致酬事作为拥有数千年历史的习俗,广泛而普遍存在。通过对明代徽州契约文书的整理和分析得出:明代徽州"中人"的中资占比多在2%左右,大都不超过5%,中资占交易总额比值浮动较大,中资的支付带有一定的主观性。自明至清,给付"中人"的报酬类型逐渐从实物、钱物混杂变为几乎全部以银钱方式酬谢,"中人"报酬占交易总额的比值逐渐形成一种定例,中资平均水平呈现一种上升的趋势,清代总体高于明代,清中后期高于清早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