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浙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萌发地,也是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重要探索地。习近平主政浙江期间,对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进行了有效的理论和实践建构。在"不敢腐"方面,强调"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坚持有贪必反、有腐必惩、有乱必治",坚决遏制腐败;在"不能腐"方面,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构筑具有浙江特色的惩防体系""发挥法规和制度在防范和克服腐败现象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制度监督;在"不想腐"方面,树立"用权讲官德、交往有原则"的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深入开展"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免疫力"。习近平关于"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重要论述在浙江的形成与实践,为新时代深化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奠定了坚实基础。

  • 单位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