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业合并准则规定在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应采用购买法确定购买日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购买法的核心方法是利用估值技术进行评估。在合并实务当中,由于评估报告的有效期限为一年,评估基准日与购买日有时并不一致,因此,一般并购项目都存在过渡期,在此情况下如何确定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合理确定合并商誉,成为编制购买日合并财务报表的基础。但现行我国企业合并准则以及国际财务报告合并准则并未给出此种情况下的具体处理指引。文章在分析国内外企业合并准则、公允价值准则等准则的基础上,论证了现行合并实务中此情况常用处理方法的不足,并提出了改进方案以及改进相关准则指南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