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赣生态办[2019]2号2019年3月18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为推动我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规范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制定了《江西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能与当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