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期刊登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0] 37号)。《实施意见》明确了老旧小区改造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实施机制、配套政策、组织保障,为进一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对于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城市更新改造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