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代以来,北部湾地区一直属于两广盐区。在冷藏等保鲜技术推广使用以前,渔盐是北部湾地区渔获保鲜、腌制、加工的主要方式。根据盐的使用类型,除了用于直接食用的食盐外,渔盐用量大,成为仅次于食盐的使用方式。渔盐直接关系到政府财政收入,为了维护政府财政收入,晚清、民国政府制定实施渔盐配销、税收、查缉制度,这些渔盐制度的实行对以海为田、以渔为生的北部湾地区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