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法学界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所侵犯的法益属性素有"个人法益说"和"公共法益说"之争,其重要意义在于判定该法益是否能由公民承诺放弃。在此基础上,本文从实际案例出发,分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在被害人授权情况下的刑罚边界,主张审慎采纳推定授权,并就本罪辩护实践中存在的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相混淆的情况进行辨析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