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京卫医[2021]23号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医疗机构: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 25号)要求,为做好我市互联网医院的许可管理,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坚持依法执业,确保医疗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