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孟子性善论关乎儒家思想的人性论基础,但其理论必然性却并不易理解。对其合理性的误解与质疑以及那些并不具有严格性的辩护,实是与把人性与道德价值关系采取对象化理解方式有关。孟子“以情言性”,从人的情感去阐释“性善”,但这并非以种加属差的思维方式对人性做出的偶然综合判断,不是在讲人的本真情感符合一个外在预设的价值标准,而是从情感角度探赜人的本真存在,揭示“性”与“善”,“情感”与“价值”的非对象化生成关系和人的价值自觉性之必然性。情感的价值自觉创造,凝聚为人格,生成展开为有序的伦理世界。孟子性善论的究竟意旨是揭示此存在的真实。

  • 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