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根据《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做好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南人社发[2020]8号),南宁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组织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新入职或转岗的参保员工,通过在岗实践提升技能开展"以工代训",每月支付员工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