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时代智能合约刑事风险的教义学限制

作者:童云峰; 欧阳本祺
来源: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 42(02): 149-157.
DOI:10.15896/j.xjtuskxb.202202016

摘要

以区块链为技术基础的智能合约挑战着既有刑法体系,且伴随的刑事风险日益固化,确有刑法规制之必要。然而,受风险社会思潮影响,过度的入罪化、重刑化已成主流,使智能合约刑事风险呈扩张化趋势。鉴于此,在把握智能合约刑法规制的基本逻辑之上,应当充分尊重代码自治和前置法治的作用,非刑法措施能够实现规制效果时不应求助于刑罚。进入刑事评价后,应当以本质还原法、类型区分法、统一适用法、比例判断法和本义解释法为方法论确定刑法规制的限度,坚守刑法谦抑品格,探索金融创新与风险防控之间的平衡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