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运用2017年全国生育状况抽样调查中重庆、四川、贵州和云南四省市的数据,从时期生育水平和队列生育水平两个角度对生育政策调整前后西南地区妇女生育变动及其省际差异进行了分析。研究发现:第一,2016年以后,妇女总和生育率有较大幅度的升高,且这种升高几乎完全由二孩总和生育率升高所贡献;第二,妇女初婚和初育推迟导致一孩总和生育率偏低,低年龄妇女平均活产子女数减少;第三,35~39岁妇女平均活产子女数和二孩递进比提高,反映了生育政策调整的作用;第四,妇女生育水平存在地区差异和群体差异,贵州和云南妇女生育率高于重庆和四川,农业户口妇女生育率高于非农户口妇女,但生育政策调整对非农户口妇女生育的影响更为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