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经济正在成为引领全球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和国际竞争的新赛道。数字经济在深刻改变国际竞争格局之时,各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也不断涌现,这对市场竞争秩序和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带来日益严峻的威胁。全球主要经济体纷纷加快数字经济领域的反垄断立法和执法行动,强化对大型数字平台企业的市场竞争监管。欧洲采取严格监管与创新立法并举的方式,继续保持对数字平台企业的高压监管态势;美国反垄断监管态度由宽松包容转向审慎包容,相关竞争政策和法律也在积极制定中;中国密集发布各类反垄断监管政策,迅速实施多元化监管举措,反垄断执法呈现常态化、严格化、科学化、精细化的特征。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应主动适应全球数字经济发展和竞争监管新趋势,贯彻依法科学审慎监管的理念,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把握好反垄断监管和数字经济发展的动态平衡关系,建立事前预防与事中事后监管的协同机制,提升反垄断监管效能,推动数据要素规范有序高效地开放和流通,确保数字经济领域公平自由竞争,规范和引导我国“走出去”数字平台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以构筑国家在数字经济领域的竞争新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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