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如果将刑事法庭比喻为一座天平,那么天平两端就承载着"警察权、检察权等公权"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质证权、最后陈述权等私权"。从法理层面,二者应当在法院的居中裁判下开展证据层面的较量与博弈,并最终实现法律事实层面的相对公平与公正。然而现实往往会给法理的应然性予以暴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