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农渔发[2021]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渔业厅(局、委),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有关单位:为及时掌握我国重要水生动物疫病情况,做好水生动物疫病风险预警和防控,避免发生区域性重大水生动物疫情,推动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保障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根据动物防疫法、渔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2021年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