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津政办函[2018]10号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18年2月9日天津市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