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基于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广东省、湖北省和重庆市等六个省(市) 2014-2019年的面板数据,采用固定效应模型,研究了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价格机制和市场规模对企业创新能力的影响和作用机理,研究发现:短期内碳排放权交易价格对企业创新积极性存在正向影响,且碳价格在特定区间内浮动时,企业才会进行创新;长期内碳排放权均衡价格随着技术进步递减;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相较于无市场状态可为企业带来更多利润,且碳排放权交易规模正向激励企业创新。提出可通过合理控制碳价、促进环境规制市场化、激发碳交易市场活力等措施助力实现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