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是以互联网为基础和工具对传统经济进行革命后所形成的新的经济形态,"互联网+"产业的经营者集中具有低营业额、高市场份额和高交易额的特点,对我国规制传统行业的经营者集中申报制度提出了挑战。本文认为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前景下,可通过完善经营者集中的定义、增加市场份额标准、建立营业额动态调整机制、引入行业系数、整合法律体系、强化兜底条款的可操作性等方式来解决当前经营者集中申报制度所存在的定义不明、申报标准单一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