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黔府办函[2017]203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残联制定的《贵州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 单位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