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深圳是我国首个个人破产试点地区,实践着首部地方性个人破产制度,其经验将会为全国立法提供重要借鉴。在对深圳的案例进行样本分析的基础上,认为可以借鉴其豁免财产制度、个人破产免责制度等优秀经验,同时也发现实践中存在准入制度不合理、重复申请及公开制度存在缺陷等不足。在此基础上,需要通过健全准入制度、建立程序转化制度、前置和解程序和完善个人破产信息公开制度等途径在全国个人破产制度立法与实施中弥补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