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我国建立了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制度,这对维护民事诉讼司法公正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多年的实践也反映出一些问题:疏于对专家辅助人资质及其质证意见的审查判断,专家意见采纳率不高,专家辅助人诉讼地位边缘化。对此,应从严格规定并综合审查专家辅助人资质条件、改进专家辅助人参与诉讼的程序、建构对应的权责分配体系、确立专家辅助人诉讼地位及意见证据效力等方面加以改革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