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学法起源1920年代,由美国哈弗商学院所倡导,实施之后效果很好,有助于培养学生主动参与到课堂,在课堂中增加学生的参与度,让学生能发挥自己的优势,展示自己的才能,缩短了枯燥的教学内容与实际生活的差距,也让站在遥远的讲台上的老师站到了学生的中间。在《经济法》课程中运用案例教学法,,有利于增强学生的决策力和语言表述能力,提升课堂学习效果,是法学教学改革和创新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