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十六国时期上洛郡之隶属与政区

作者:薛璞喆; 贺淑红
来源:商洛学院学报, 2019, 33(05): 41-45.
DOI:10.13440/j.slxy.1674-0033.2019.05.007

摘要

对于上洛,西汉时置上洛县,隶属于弘农郡;东汉时亦置上洛县,隶属于京兆。对于上洛郡,始置于西晋武帝太始二年(266年);十六国时期先后隶属于西晋、刘汉、前赵、后赵、冉魏、东晋、前秦、后秦等政权。二百余年间,上洛郡先归属于荆州,次归属于豫州,再次归属于洛州,又复归属于荆州,再复归属于洛州,后又复归属于豫州;其间,仅冉魏政权时作为治所,历时不足一年;上洛郡所领县有上洛县、商县、卢氏县(后秦时划出)、丰阳县(后赵时由商县分出)等。十六国时期上洛郡之地位主要体现在军事方面,各政权大都以此为据点继续开疆拓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