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得到从宽处罚的被告人仍有部分提出上诉,其中以量刑过重为由的投机型上诉占大多数,尽管如此,认罪认罚被告人的上诉权仍应全面保留,对于因不合理上诉导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效率价值无法充分发挥的问题,检察机关应当提升检察业务水平,加强沟通联系,强化释法说理工作,以减少被告人的不合理上诉,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