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各地都在探索对现行社会组织双重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期间,涌现出了以深圳市为代表的一元登记管理模式,以北京市为代表的新二元登记管理模式和以上海市为代表的三元登记管理模式。通过对上述三种模式在培育效果、监管效果和可复制性三个维度上的比较,可以得出一元登记管理模式是未来我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但在现行的制度框架下,改革需要采取分步骤渐进的策略,选择分地域、分领域、分功能的具体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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