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民规发[2018]2号各市、县(区)民政局、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宁东基地管委会: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根据民政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意见》(民发[2017]15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宁政办发[2014]73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