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政策出台】2019年11月4日,江苏省民政厅会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医保局、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等12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民儿童[2019]6号,下称《实施意见》),并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困境类型和困难程度实施类别化、差异化救助的指导思想,江苏省出台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全省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聚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这一特殊群体,《实施意见》的贯彻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全省困境儿童保障的针对性和精准度,真正惠及12000余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