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例是未经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不得生产、繁殖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这一侵权行为认定的典型案例,同时也是农民自繁自用情形认定的典型案例。通过对该案例进行解读,为读者分析最高院对于此类型案件的审理思路,供各位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