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于2020年10月17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该法聚焦生物安全领域主要风险;完善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体制机制;健全了各类具体风险防范和应对制度;针对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人类遗传资源和生物资源安全,生物恐怖袭击和生物武器威胁等生物安全风险,都作出了具体规定;该法是生物安全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系统性、统领性的法律,在保障人民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维护国家安全、提升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和完善生物安全法律体系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希望海关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其内涵,并认真贯彻落实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