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随着《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号)的出台,金融服务业的增值税课税规则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体系,但是学术界和实务界对于该领域增值税课税规则的实践效果的讨论比较少。笔者在本文中,对于以基金为代表的资管产品的增值税课税规则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发现了基金增值税课征中存在的六大问题,在此基础上,笔者提出了对于这些问题的解决思路。同时本文也对我国金融服务业营改增的效果作出了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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