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探勘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二条中的规定,作业者应根据油田开发规模、风险分析情况等,配置相应的各种应急设备,使其具有处置与油田开发规模相适应的溢油事故的能力。办法中对海上油田溢油应急设备的配备标准没有做出具体的要求。本文将从海上油田生产建设概况、溢油风险分析、溢油应急处置方式等方面,探析溢油应急设施、设备和物资的配备标准,为海上油田溢油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建设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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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海石油环保服务(天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