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2019年《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中"切实履行裁决职责,重点做好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等方面的行政裁决工作,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精神,文章针对自然资源权属争议兼具公益性和私益性等特征,结合行政裁决实践中存在的缺乏恰当制度导致难以最大限度发挥优势等问题,对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行政裁决的特点及其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权属争议处置方式并存的现状等进行剖析,提出统一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行政裁决立法对策建议。强调应基于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对自然资源管理职能的重新定位,立足我国自然资源产权管理实际,兼顾不同类型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的共性与个性特点,避免争议救济"一刀切"等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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