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肺癌诊断中应用肿瘤标志物检验的临床价值。方法:选取符合入组条件的肺癌患者60例作为肺癌组,选取同期就诊的肺部良性病变者60例作为对照组,分别进行肿瘤标志物检验,包括癌胚抗原(CEA)、糖类抗原(CAl25)、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NSE)、细胞角蛋白19片段抗原21-1(CYFRA21-1)、鳞癌状细胞癌相关抗原(SCCAg)以及促血管生成素-2(Ang-2)。比较两种患者肿瘤标志物含量及阳性率。结果:肺癌组患者CEA、CA125、NSE、CYFRA21-1、SCCAg及Ang-2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肺癌组CEA、CA125、NSE、CYFRA21-1、SCCAg及Ang-2阳性率(58.33%、55.00%、35.00%、58.33%、50.00%、63.33%)均高于对照组(1.67%、5.00%、1.67%、1.67%、1.67%、1.67%),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肺癌患者诊断中采用肿瘤标志物检验,具有较高的诊断价值,并为肺癌患者的临床诊断及预后判断起到积极促进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