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区别于西方自由主义、个人主义等概念,狄百瑞提出儒家"人格主义"一说,来阐发儒家之于个人、社群和国家的自由主义精神。狄氏认为,儒家自由主义精神昭显于孔子仁学一期,经宋明新儒家发展为由本心而发的道德实践,形成了一套关于个人自我养成(为己之学)、社群自治(修己治人)的理论表达范式和实践经验,与西方"个人主义""社群主义"相比具有一定优异性。再者,中国古代虽没能发展出现代意义上的公民国家,但儒家思想中并不缺乏公民意识,东亚社会现代化的成功转型,在一定程度上彰显了儒家政治文明构想及其现代价值。因此,在狄百瑞看来,儒家自由主义精神贯穿于为己之学、修己治人与政治文明之中,具有一整套异于西方自由主义的自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