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监察法》的出台和实施,开启了国家反腐败立法大踏步前进的新征程。《监察法》具有鲜明的特点,体现了党对监察工作的领导,体现了组织法与程序法的有机统一,体现了改革与法治的有效衔接。《监察法》具有丰富的内容,对监察对象的范围大大扩充、实现了监察全覆盖,充分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严格监察程序,对反腐败国际合作作出明确规定,并且强化对监察委员会自身的监督制约。当然,《监察法》并不是完美无缺的,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个别条款的表述在逻辑上不够严谨、个别制度设计的前瞻性不足等。这就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推动反腐败法治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